(无)市监罚字〔2019〕303号
自2019年元月20日起,当事人无为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为开展促销活动,在其大门横梁上方悬挂“打酒节牵手年货节”(9米×1.8米)、“打酒过年德窖暖心” (3.4米×1.8米)等文字内容进行宣传。
2019年元月22日下午,根据群众投诉,被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。经查证,“打酒节”文字内容,系安徽老家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的服务商标(国际分类:35),当事人使用该注册商标,未经商标注册人安徽老家酒业有限公司进行许可,案发止,当事人陈述已于2019年元月23日将上述宣传内容自行更换,且其违法经营额尚无法计算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;罚款15000元。
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,将罚没款缴到徽商银行芜湖无为支行,地址:无城镇二坝路县政府隔壁,帐号:1102401021000007967。
无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,2019年4月4日